山東省煙臺市近日建立統一的農民工工資發放制度,實行“月付季結”,確保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到農民工本人手中,由清理拖欠向防範拖欠轉變。
煙臺市規定,凡沒有市建設部門出具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證明,任何單位不得參與市級以上的評獎評優,其資質升級、增項的申請一律不予審查上報,不予進行資質年檢;凡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問題,特別是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釀成群體性事件的單位,建設部門將記錄不良行為,並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其採取責令停業整頓、清出煙臺建築市場等處罰。(記者 蘇長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