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到7月16日,一份由北京市工商部門草擬的《北京市訂餐服務合同》將通過“首都之窗”網站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據悉,這份合同首次針對目前爭議頗多的“自帶酒水”問題,提出了雙方協商的解決方案。
辦婚宴、擺壽宴、家庭聚會、訂年夜飯……北京消費者外出就餐比例越來越高,由於就餐人數較多,在實際生活中消費者與飯店多是口頭約定訂餐,産生了不少消費糾紛。為規範北京市的訂餐服務活動,保護消費者與餐飲企業的合法權益,北京市工商局指導崇文工商分局,在北京市飲食行業協會的支持下,就訂餐服務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初步擬定了《北京市訂餐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的徵求意見稿。
據悉,合同將容易發生糾紛的各個環節都進行了約定,包括用餐時間、位置、桌數或者人數、收費服務項目、免費服務項目,以及定金、餐後結算、支付方式等。針對目前爭議頗多的“自帶酒水”問題,合同中提出雙方協商的解決方案。即由雙方協商選擇是否可以自帶酒水,如不允許自帶酒水,餐飲企業必須向消費者明確表示;若可以自帶酒水,如餐飲企業要收取服務費,必須依據《價格法》明碼標價,在合同中告知消費者自帶酒水的範圍以及收取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這樣的規定,體現了合同“自願協商”的原則,既考慮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又體現了對企業自主經營權的應有尊重。(記者 竇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