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今年初,我所在的公司為了適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重新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在簽合同過程中,我與公司發生了爭議。我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但是仲裁結果我很不滿意。我打算向法院起訴,但聽説打官司都要花很多錢。請問,如果我起訴公司,需要向法院交多少受理費?(黃冰)
答:國務院出臺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因此,你如果因為勞動爭議起訴公司,需要向法院交納10元的受理費。(金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