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0月9日專電(記者張濤)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下發通知,對全省工傷職工傷殘待遇、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等的相關標準進行統一上調。
據介紹,根據傷殘等級,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將分別增加150元、140元、130元、120元;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傷殘職工,也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五級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10元,六級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00元;關於生活護理費的調整,根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分別按照各地區200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的標準確定;對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