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第二批取消4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暫停徵收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下月起,取消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工本費,建築地方高等教育費,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評審費、城市規劃師執業印章收費等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明年起,取消義務教育雜費、義務教育借讀費、教育證書工本費、社團登記費、勞動爭議仲裁費、勞動合同簽證費等4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下月起,暫停徵收城市房屋安全鑒定費、藥品生産企業許可證評審費、製劑許可證工本費,取水許可證工本費、種子許可證費、林業證書工本費等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2009年元旦起,公路運輸管理費、水路運輸管理費均按現行收費標準的70%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