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將出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辦法。這意味著,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在崗的編制外人員,全部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據最新統計,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已覆蓋到城鎮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農村居民,參保人數達到549萬。但是,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由於編制所限 ,現有人員無法滿足工作需要,聘用了一部分編外人員。由於沒有相關政策對這部分人員的養老金繳納進行明確規定,致使單位和個人“繳費無門”,影響了人員穩定性。
山西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鄭其芳處長9月28日表示,山西省近日將出臺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辦法。這樣一來,省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建立勞動關係、在崗工作,且在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之內的編外人員,將全部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另外,出臺統一和規範全省企業職工補繳基本養老費的辦法。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內,目前仍與單位保持勞動關係,且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應參加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職工、中斷繳費未接續養老保險關係的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的基數、比例、個人賬戶記錄、補繳起始時間執行全省統一規範的辦法。
2005年至今,山西省連續5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月人均養老金已達到1260元,是2004年的兩倍多,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明年,山西省將再次提高養老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