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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當心節日促銷廣告忽悠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1月23日專電(記者 焦國棟)進入春節銷售旺季,評比推薦、短信廣告、抽獎式有獎銷售等促銷廣告紛紛“圍攻”消費者。山東省新泰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面對節日促銷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警惕名目繁多的虛假促銷廣告。

    “最具影響力十大品牌”“最受老百姓信賴的品牌”等層出不窮的促銷廣告,令消費者應接不暇。新泰市工商局提醒,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廣告不得使用排序、推薦、認定。消費者購買商品應從多方面考慮,不要因為廣告中的評比名次或公佈的獎項影響自己選擇,選購名牌産品時也應多加思量。

    短信廣告對於商家來説是種實惠的促銷手段,但過濫的短信廣告或在休息時間發送的此類信息,則頗令消費者“鬧心”。新泰市工商局介紹,節日期間短信廣告可能相對集中,但消費者對此並非投訴無門。遇有垃圾短信廣告騷擾,消費者可通過電話、網站、短信轉發等方式,通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或向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申訴舉報。

    據了解,高額有獎銷售一直是商家促銷的“如意棒”。新泰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超過5000元的抽獎式有獎銷售是違法的,不要輕信類似中獎可發大財的促銷廣告。此外,商家並不享有對促銷廣告的“最終解釋權”。如遇有糾紛,個別商家用“保留最終解釋權”的理由打發消費者時,消費者可對此進行申訴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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