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12日專電(記者王炳美、王民)電視購物憑其快捷、方便的特點,正逐漸被廣大消費者接受,由此也引發大量消費糾紛。2009年以來,河北省各級消協不斷接到消費者的此類諮詢和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誇大宣傳,誤導消費。由於消費者在挑選商品時無法接觸到實物,只能通過視頻、圖片、文字、語音介紹了解商品信息,很多商家故意誇大商品性能、質量,或者虛標降價、打折幅度,給消費者造成物超所值的錯覺,誤導消費。
二是偷梁換柱,欺騙消費。一些經營者故意將消費者訂購的貨物掉包,用次品或其他一些價值相差較大的商品冒充正品寄送到消費者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有些商家在郵寄商品時故意不留企業名稱、地址等重要信息,消費者收貨後發現問題,只能打一個永遠打不通的電話號碼,無法維權。
三是先付款後拿貨,出問題難解決。電視購物普遍採用貨到付款的送貨方式,看上去比較有保障,但實際上消費者如果不先付款,就看不到貨。付款後即使馬上檢查商品,如果發現有問題,從送貨人員手中也要不回錢,他們會打發消費者聯絡經銷商解決。
四是購物無憑證,商品無保障。有些經營者故意不將購貨發票隨商品一同郵寄,等商品出現問題時,以消費者沒有發票為由拒絕提供售後服務,消費者因沒有合法的購貨憑證而無法維權。此外,由於電視購物涉及生産商、經銷商、送貨單位、消費者等多個環節,發生糾紛後,投訴週期長,成本高,解決問題程序也相對繁瑣,從而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