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3月14日專電(記者 王炳坤、陳光明)在買房、裝修、買車、出國旅遊等大宗消費中,有不少人花錢卻惹來一肚子氣。究其根源,都是當初合同簽得不細緻,讓商家鑽了“空子”,為消費者維權留下漏洞。
在遼寧鞍山,類似“買的沒有賣的精”的煩惱正在逐漸減少。鞍山市工商部門年初推廣的合同示範文本,成為消費者維權的有力“助手”。
所謂合同示範文本,就是由國家或省相關部門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編撰的某行業、某種交易的合同文本,條款詳細併合乎法律規定,能最大程度保障交易雙方的公正公平。鞍山市工商局年初將30個類型、6萬個文本的示範合同在網站上公示,提醒消費者在各類交易簽合同時,不妨對照示範合同來完善條款,防止落入商家設置的“陷阱”。
《鞍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是鞍山重點推廣的示範文本之一。鞍山市工商局合同管理處負責人馬興波説,對於缺乏房屋買賣知識和經驗的消費者來説,合同示範文本有助於當事人了解、掌握有關法律法規,避免缺款少項和合同本身的不公平。短短幾個月內,《鞍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得到超過10萬的網上點擊量,成為市民購房使用和參照的對象。
而今,合同示範文本還成為商家加強管理,規範交易規則的“教材”。《遼寧省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合同》經推廣後,目前鞍山市使用或大部分參照這一示範文本的裝修公司,幾乎沒有發生消費者投訴現象。鞍山市綠葉裝修公司負責人説,沒有示範文本之前,總感覺心裏沒底,“萬一哪個條款表述不對,引起糾紛怎麼辦?”現在使用示範文本,底氣就很足了。而且合同文本中的很多條款,是對裝修行業的硬性要求,只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加強管理,提高質量,才能提升企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