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3月13日專電(記者 康淼)消費者陳女士在銀行辦理業務時,卻被營業網點裏的保險推銷人員推銷其保險産品,保險工作人員不但承諾可以得到銀行最高利息,而且3至5年就可以受益,這種虛假宣傳設下陷阱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被曝光。該案例日前被福建省消委會列入2009年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福州市消費者陳女士投訴稱: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工作人員向其推銷生命金滿貫兩全保險。保險工作人員承諾投保3至5年可以憑保單和發票到保險公司按當時銀行最高利息領錢,陳女士覺得可行,就取出45000元辦理。
事後,陳女士知道該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所説的3至5年受益,實際上要到2045年才受益,而且還要收取初始費用比例10%。當時存入的45000元一下子就被扣了4500元。陳女士要求該保險公司全額退還45000元,並按照當時銀行最高利息償還本人損失。
經核實,該投訴基本屬實,消費者按生命人壽工作人員當時的承諾向其公司領錢時才發現上當受騙,存入的45000元已經被扣了4500元。經調解,保險公司退還消費者全部保費45000元,並補償相應銀行利息。
福建省消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業務員在銀行網點攔儲,誇大險種功能和收益,誘使儲戶將存款轉為保險。2009年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受理了多起這類保險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