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工作效率,向廣大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市社保中心深化服務管理體系建設,7月7日,制定了4項服務制度開始實行。
這4項服務制度包括,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和工作紀律。社保中心通過落實4項服務制度,做到該辦的事不拖延,能辦完的事不過夜,以實際行動更好地為社會公眾服務。
首問負責制,即接受服務對象首次問詢的經辦服務人員負有解答、引導及辦理的責任,屬於首問負責人職責;一次性告知制,即對服務對象諮詢辦理有關事項,經辦服務人員應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辦理的理由;限時辦結制,即服務對象辦理相關事項,手續材料齊全的,經辦服務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工作紀律,即堅持依法經辦,不準違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