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11月10日專電(記者 姜敏)記者從瀋陽市人大常委會了解到,從明年1月1日起,《瀋陽市物業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其中對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防止物業服務企業中途“撂挑子”是《條例》的一大亮點。
瀋陽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將多項創新性內容首次寫入地方立法,其中包括物業服務企業進駐小區前,要先向房産管理部門交納履約保證金,就是針對目前很多物業公司因多種原因“撂挑子”,進而留下一些“棄管小區”而制定的。這不僅對物業服務企業是一種約束,也是實現對業主權益最大限度的保護。
《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提前退出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垃圾收集清運實施管理,直至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相關費用從物業服務企業履約保證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