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維權問答:單位應該為我報銷醫藥費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12日   來源:工人日報

    問:我原來是某公司的職工。前兩年我因病退休,對於退休前的醫療費,公司已經全都報了,但我退休之後的醫療費,公司一直沒報。我問公司,得到的答覆是我早已退休,和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沒有義務再為我報銷。但是,我們公司始終沒有參加社保,所以我退休後無法享受退休待遇。請問,公司可以不管我的醫藥費報銷問題了嗎?(劉文生)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原勞動部《關於企業退休人員追索醫療費爭議是否受理的復函》也規定,職工退休後雖與原用人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係,但其退休前在原用人單位履行的勞動義務是退休後享受醫療待遇的前提和基礎條件,因此,在目前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費仍由本單位支出的情況下,退休人員向本單位追索醫療費的爭議,可視為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根據上述規定看,你有權要求你的公司為你報銷醫療費。(金宏偉) 

 
 
 相關鏈結
· 維權問答:偷東西怎麼被判搶劫罪 ?
· 維權問答:有養老保險還能讓子女贍養嗎?
· 維權問答:解除合同應事先通知勞動者嗎?
· 維權問答:沒職務怎會犯“職務侵佔罪”?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