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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發佈“五一”價格警示:消費者謹防八大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4月28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五一”節即將來臨,眾多消費潛力將得以釋放。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浙江省物價局28日發佈旅遊、餐飲、購物三項消費價格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謹慎識別促銷中潛在的價格欺詐行為,理性消費。

    警示一:旅遊謹防虛假價格信息

    一些旅行社以打折、優惠等促銷手段吸引遊客,實際是通過遺漏旅遊景點、減少旅遊服務項目、降低旅遊服務標準、增加購物點等方式壓縮旅行成本和花銷。浙江省物價局建議遊客選擇正規有資質的旅行社出遊,並對線路、服務、價格等相關內容多做比較,不要一味追求低報價,簽訂合同時要明確各項收費及其對應的服務內容。

    警示二:餐飲謹防三大價格陷阱

    不明碼標價。餐飲經營者收取價目表上沒有明示的費用,如餐位費、餐前小點費等。

    使用兩套價目表。餐飲經營者在點單和買單時出示的價目單不一致,導致結賬時的價格要高於點菜時的價格。

    虛假團購促銷。餐飲經營者在團購促銷中宣傳的原價虛高,或者縮減團購價獲得食物的質量和數量。

    浙江省物價局建議消費者在外就餐時,留意經營者是否明碼標價,點單和買單時出示的價目單是否一致,結賬前先查看結算單據,並要求餐飲企業提供相應的消費清單。

    警示三:購物謹防四大欺詐行為

    虛構原價,虛假促銷。經營者採取虛構原價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過的價格作為原價,打著優惠折價讓利的幌子欺騙消費者,消費者以優惠價買到的商品,價格其實與該商品平時的銷售價格相差無幾,甚至更高;經營者在開展“滿就送”“滿就減”等促銷活動時,先將商品銷售價格大幅提高,使其商品銷售價格普遍高於活動前的實際交易價格,消費者不但沒有得到切實的優惠,還可能支付更多的錢。

    虛假宣傳,誘導他人與其交易。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標示虛假的進價、出廠價、特價、市場最低價等引誘消費者購買其商品;虛構換季打折、拆遷轉行等降價原因,謊稱降價讓利,誘導欺騙消費者。

    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某些超市賣場價簽標示的價格低於實際結算的價格,以期吸引顧客;或將相鄰的不同類商品,以及不同品質和規格的同類商品混合擺放,低價標簽尤為醒目,高價標簽不易發現,顧客難辨真相。

    不標示價格附加條件、模糊贈售。有的商家不標明使用商品代金券、抵價券購物的限制條件;有的商家為招攬顧客,故意隱瞞部分價格條款,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有的商家模糊標示所贈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或誇大所贈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或價值)。

    浙江省物價局建議消費者貨比三家,理性購物,並注意保存購物憑證。消費者如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向價格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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