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統計局近日聯合發佈指導意見,進一步規範城鄉低保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意見指出,各地在制定和調整城鄉低保標準時,可以採用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法、恩格爾系數法或消費支出比例法。
意見指出,採用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法,城鄉低保標準=必需食品消費支出+非食品類生活必需品支出。其中,必需食品消費支出通過市場調查確定當地食品必需品消費清單(即標準食物清單)、根據中國營養學會推薦的能量攝入量、相應食物攝入量以及食物的市場價格計算得出;非食品類生活必需品支出根據調查數據確定維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物、水電、燃煤(燃氣)、公共交通、日用品等消費清單測算支出數額。
採用恩格爾系數法,城鄉低保標準=必需食品消費支出/上年度最低收入家庭恩格爾系數。其中,必需食品消費支出的確定方法同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法。
對採用以上兩種方法測算得出的低保標準,各地可以參考當地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城鄉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以及經濟發展水平、財政狀況等因素予以適當調整,以確保符合當地實際。
消費支出比例法,用公式錶示為:城鄉低保標準=當地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低保標準佔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比例。(記者 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