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5月27日專電(記者 范春生)為有效化解二手房交易“買方不敢先付款,賣方不願先過戶”的矛盾,真正做到“錢證兩清”,遼寧省瀋陽市最近嘗試推出二手房交易資金免費監管機制。
根據瀋陽市房産局的規定,只要是瀋陽市範圍內(不包括下轄的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和法庫縣)取得房證的城市房屋,無論是住宅、公寓還是商業網點交易過戶,都要進行資金監管。另外,除了定金按照交易習慣由雙方直接結算的房款不納入監管以外,其餘房款都需納入資金監管,包括購房首付款、尾款。
記者採訪獲悉,“資金監管”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避免買賣雙方因房款發生糾紛,防範房屋權屬和資金風險,實現了“錢證兩清”。同時,“資金監管”是免費服務,不收取買賣雙方任何費用,如果轉讓成交了,銀行還會把房款監管期間的利息支付給賣房人;如果未成交,銀行會把房款連同利息一起退還給買房人。為此,瀋陽市、區交易中心均設有“資金監管”服務窗口,提供資金監管、轉移登記“一站式”服務。
遼寧同格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陳寶龍提醒,在房屋買賣交易中,需要轉變兩個誤區,即取得契證並不代表取得房屋産權、交易過戶手續並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這就意味著房産交易處理不慎存在較大風險。這是因為我國房屋産權實行的是登記制度,而非契約制度,交完房屋契稅,取得契證,並不代表取得房屋産權,按交易過戶辦理流程,房屋産權登記到買方名下尚需一定工作時限,在此期間,房屋産權仍登記在賣方名下,不能對抗司法查封,一旦賣房人因其他法律訴訟,其名下房産被司法查封,交易更名將無法完成。
“如果買房人在不適宜的環節就將購房款付給賣房人,就存在索要房款的問題,其複雜程度可想而知。”陳寶龍表示,從這個角度説,交易資金免費監管機制可以減少或消除房屋買賣雙方的風險,避免糾紛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