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月開始,上海市民署名舉報環保違法行為,一經核實將獲得1000元至10000元的獎勵。記者日前從市環保局了解到,《上海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對環保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規定》將於9月1日起實施。
近年來,臭氣瀰漫、化工泄漏等事件尤其受到市民關注。據介紹,這類事件屬於規定中所提到的“其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嚴重危害環境的違法行為”。如果是大面積的異味氣體泄漏,嚴重危害環境,舉報人也可按照該規定予以獎勵。
有獎舉報範圍:6類環保違法行為
(一)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正在違法開工建設的工業項目;
(二)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車等方式偷排工業廢水、廢液,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為;
(三)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將危險廢物交由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處置以及無證收集、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
(四)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或備案,非法轉移放射源或從事探傷作業的;
(五)在接受環保部門監管中,弄虛作假或者有謊報、瞞報情節的;
(六)其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嚴重危害環境的違法行為。
獎勵對象:第一舉報人
根據規定,有獎舉報獎勵對象一般為第一(時間)舉報人。舉報人應當對舉報的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環保部門核實後,根據違法行為性質和行政處罰情況,給予1000元至10000元的獎勵。獎勵金一般在環保部門核實並作出處罰決定後1個月內發放。
舉報方法:3條途徑署名舉報
舉報人可通過下列途徑進行舉報:電話:12369 (上海環境熱線);電子郵件:sepi@sepi.gov.cn;來函、來訪:上海市環保局信訪辦,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號,郵編:200003。
環保部門表示,舉報人應當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地址及聯絡方式,並提供被舉報單位的名稱、地址及基本違法事實。市環保局及相關工作人員對舉報人員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擅自將舉報材料及舉報人情況向外界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