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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稅局:買房繳契稅最好自己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2日 09時35分   來源:四川日報

    “國五條”的出臺和落地讓房産交易成為各方關注焦點,而個人購買商品房應繳哪些稅、有何優惠政策等問題,同樣惹人關注。4月17日,成都地稅局方面發佈相關情況通報顯示,部分開發商在為購房者“代辦”契稅的時候,有忽悠的現象存在,納稅人多繳了契稅還不知情。為此地稅局方面特別提醒,成都市的房地産交易價格標準隨時在變化,市民最好自行辦理契稅,以免利益受損。

    現在不少市民在購買商品房時,往往會委託開發商一併代辦相關手續,如房屋分戶産權、繳納契稅等事務,“這往往成為納稅人利益受損的‘陷阱’。”

    成都地稅局表示,開發商此舉原本是為了方便業主而提供的一項服務,“但開發商的這種受納稅人委託代辦的行為,屬於民事行為,不屬於受稅務機關委託的代收、代繳契稅行為。成都市各級地稅部門也從未委託過任何一家開發商代收、代繳契稅。” 記者在對幾家樓盤的售樓中心進行隨機採訪中也獲悉,每家售樓中心都可以幫購房者“代辦”契稅,但徵收比例到底是按百分之幾執行,則説法不一。有表示“以實際情況為準”的,有表示按3%徵收,並強調“已經在5%的基礎上得到特別優惠了”,位於成都市二環路東二段的某樓盤售樓中心則直接表示,“統一按地稅局要求的3%進行徵收。”

    為此,成都地稅局強調,開發商不可能提前確定每戶業主的適用稅率,更無法提前查實納稅人是否能夠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到底繳多少,只有到地稅窗口辦稅時,由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最終查實有關的各項資料後才能確定。”情況通報還顯示,部分委託開發商代辦的納稅人,最終只收到開發商出具的所謂“收據”或“借據”,而不是稅務機關開具的“契稅完稅證明”,“不排除這中間有貓膩,因為很有可能納稅人原本只需要繳納1%的契稅,卻被一刀切地繳了3%。因此特別提醒購房者最好親自前往窗口辦理手續,避免個人利益受損。”

    個人購買商品房該繳哪些稅?

    成都地稅局方面表示,按照我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商品房的買方應該按房屋成交價格的3%-5%繳納契稅,“目前,成都市是按3%執行,川內其他地區是按4%執行。”但是,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契稅的減半徵收政策,達到上述條件且購買的普通住房又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則按1%稅率徵收契稅。

    記者了解到,契稅到底執行哪個比例,關鍵在於對是否是“普通住房”的認定。“這由容積率、單套建築面積、平均交易價格三個條件同時構成。目前,成都市具體執行的條件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實際成交價格低於房管部門公佈的同一范圍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倍以下。”

    成都地稅方面強調,容積率和單套建築面積十分容易界定,但平均交易價格則是浮動在變化的,“如成都中心城區的價格,從去年11月開始執行的平均交易價格是二環以內每平方米10100元,二環至三環之間每平方米8000元,三環以外每平方米是7500元,交易價低於1.4倍即可。但這僅僅是中心城區價格,其他區(市)縣各不相同。”所以,成交價在當地房管部門公佈的平均交易價格以內,才能享受稅收優惠。(記者 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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