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今秋各學校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由省發改廳、財政廳及教育廳批准的海南省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今天正式向全省公示,內容包括高等教育、中等學校、義務教育以及幼兒園階段收費等11大項目。
公示表中列出了今年秋季各類學校的最新收費標準,部分收費標準自審批以來未作調整,普通中小學的部分收費略有調整。據省教育廳計財處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今年還將對擇校費用進行調查研究,今年秋季高中擇校費用暫維持去年標準不變。
目前,海南省城鄉義務教育階段雜費已由省財政全免,城區部分貧困學生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課本費由省財政免費提供。記者在公示表上看到,海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和城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社會化學生住宿費較往年略有調整。
海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學校在開學期間要利用公告欄等形式向學生公示收費標準,接受社會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教育亂收費行為,可撥打教育廳投訴電話0898-65376180 。(記者 耿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