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地的辦學熱,民辦學校收費亂的問題也成為百姓關注的焦點,近日,河北省物價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對民辦學校和幼兒園收費問題進行規範管理。
河北省物價局要求,各級物價部門要嚴格審核民辦學校教育培養成本,合理核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制定民辦中小學學費和住宿費標準,要從嚴、從低掌握。民辦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按學期收費,民辦高校按學期或學年收費。民辦學校向學生收取報名費、保險費、飲水費、電費、暖氣費、實習費、畢業證書費等,均屬亂收費行為。民辦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併統一收取。學校向學生收取代收代管費用,應事先向物價部門備案並公示。
在幼兒園收費項目上,各幼兒園除按規定收取保雜費、管理費、伙食費、取暖費外,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義收費。根據財政補貼和社會捐款情況從嚴核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嚴禁幼兒園收取與入園挂鉤的捐資助學等費用。(記者 馬建敏 通訊員 郭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