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8日專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日前發佈2012年企業和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確定今年內蒙古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4%、預警線為18%、下線為4%。
今年,內蒙古農林牧漁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採礦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6%,製造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3%,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産和供應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1%,建築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5%,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批發和零售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3%,住宿和餐飲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3%,金融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5%,房地産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4%,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4%,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5%。
內蒙古明確規定:企業除因生産經營嚴重困難、經濟效益明顯下降並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可零增長或適當負增長外,每年要保證職工貨幣工資適度增長。職工在法定規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貨幣工資不得低於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從2009年開始,內蒙古每年發佈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以逐步完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調節社會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