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4日,針對“五一”黃金周即將來臨和近期旅遊交通安全事故頻發的狀況,國家旅遊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旅遊交通運輸安全的緊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旅行社、旅遊汽車服務單位,必須站在為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負責的高度,做好安全生産和服務的每一項工作;各旅行社不得租用沒有經過有關部門核準的汽車公司車輛用於旅遊接待服務;各旅遊汽車服務單位,必須保證接待車輛安全運輸,不得帶故障上路,駕駛員不得疲勞駕駛和違規駕駛。
通知要求,各級旅遊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大檢查和監督工作力度。“五一”長假即將來臨,各旅遊、安全監管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對旅遊運輸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産和運輸的規定,清除安全隱患,防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要抓好旅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落實。凡發生重大旅遊交通事故,當地政府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上級旅遊、安全監管部門接報後也要按應急預案的要求,協助當地政府組織指揮救助工作,共同採取得力措施,做好緊急救援和善後工作。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親臨一線指揮,確保救援、善後的工作順利進行。
通知還強調,要做好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強對旅遊和安全生産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使各旅行社、旅遊汽車運輸單位,每一個導遊、領隊和駕駛員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認真汲取近一段時間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訓,保證遊客安全旅行。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其責任,觸犯國家法律規定的將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