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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督導評估結果首次列入縣級領導政績考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4日   來源:光明日報

    已通過“雙高普九”驗收的縣(市、區),如果在省級教育評估中連續兩年達不到要求,將被取消“雙高普九”稱號。福建省的這一規定使“雙高普九”稱號不再是“終身制”。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省教育廳的意見,提出將對全省的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教育工作進行全面督導評估,其評估結果將首次列入對縣級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據了解,近年來,福建省“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促進了地方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重視,特別是實施“雙高普九”以來,各地辦學條件得到改善,辦學效益得到提升。但當地仍有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畏難情緒,“雙高普九”成果得不到鞏固提高。督導評估制度將促進縣級政府更好地履行教育職責。

    據悉,福建省級教育督導評估將在縣自評、市核查的基礎上進行,縣(市、區)政府收到省督導評估組的《督導評估意見》後,應在30天內提出整改意見,制定整改措施。縣級自評每年一次,要將自評結果作為制定工作計劃、改進工作的重要依據。設區市一般每年或兩年對所轄的縣(市、區)進行一次復查。凡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學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認定不合格。同時,省級評估結果將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委組織部門、省人大科教文衛委、省政協文教衛體委和設區市黨委組織部門等。(記者 高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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