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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召開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辦法宣貫會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2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要求結合宣貫《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

開展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審查工作檢查

    衛生部9月12日在京召開《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宣貫會議。會議要求各地結合宣貫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審查工作開展一次檢查,進一步規範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嚴格依法行政。

    該《辦法》規定的可能産生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存在或産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可能産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因素包括《高毒物品目錄》所列化學因素;石棉纖維粉塵、含游離二氧化硅10%以上粉塵;放射性因素:核設施、輻照加工設備、加速器、放射治療裝置、工業探傷機、油田測井裝置、甲級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場所和放射性物質貯存庫等裝置或場所;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應列入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範圍的。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未經衛生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産或使用。

    《辦法》明確劃分了技術評價和行政審批的責任。評價機構初步完成評價報告後,應當組織專家審查,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評價報告,全面承擔評價技術責任。行政機關負責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評價的規範審查和程序性審查,並依據技術評價結論進行行政審批。同時,簡化審批程序,權限下移,規定除國務院及其職能部門審批的投資額在50億元以上的建設項目、核設施等特殊性質建設項目以及需要衛生部管理的其他建設項目外,投資額不足50億元的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職能審批。

    會議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統一部署,緊緊圍繞《辦法》的各項內容,加強與有關部門合作,採用多種方式,開展宣貫活動。同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也要加強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一方面要加強各地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工作,按照《辦法》要求,制定地方有關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的規範和程序。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法律規定沒有進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的建設單位要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通過認真學習《辦法》,規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提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水平。技術機構要檢查其評價工作和評價報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規定。建設單位要檢查其存在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是否按照法定的要求進行了評價和職業衛生審查。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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