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銀行業和諧發展的思考
——在中國銀行家論壇(2006)上的發言
唐雙寧
(2006年10月14日)
一、我國銀行業發展總體上是和諧的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國銀行業逐步趨於健康,自身縱比越來越好,目前總體上是和諧的。
我國銀行業改革始於80年代,經歷了三個大的階段:1984-1993年的原始發展階段,既快速發展又積累了大量顯性、隱形和“機制”風險;1993-2003年的規範整頓階段,一方面抑制風險,另一方面風險的滯後效應仍然不斷顯現;2003年至今的規範發展階段,顯性風險大部分得到化解和控制,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始從機制體制上進行改造升級,和諧度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主要表現在十個方面:
1、風險狀況逐步改善。不良資産顯著減少,不良貸款率降到7.5%左右;風險撥備顯著增加,有些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已經超過100%;實行資本充足率管理,達標銀行逐步增加,達標銀行資産超過四分之三。
2、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三大風險的防範能力明顯增強,其中防控信用風險的能力提升較快,防範市場風險的能力已經提上日程,防範操作風險的能力也在逐步提高。
3、公司治理逐步完善。主要商業銀行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構建了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構;上市銀行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進行運作,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各司其職,董事會下設的專業委員會及戰略投資者、獨立董事等開始發揮作用;公司治理的效能提高。
4、競爭能力逐步增強。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內部運行機制開始轉換,業務創新能力有所增強,盈利能力不斷提高,各項經營指標逐步向好。特別是一些銀行在境內外公開上市,接受市場檢驗,競爭力明顯增強。
5、服務水平逐步提高。銀行業對金融消費者提供的金融服務品種、服務方式、服務手段日益多樣化,對金融需求的滿足能力逐步提高。特別是在小企業貸款和“三農”貸款方面取得突破,一定程度緩解了中小企業貸款難和農民貸款難問題。
6、員工素質逐步提高。改革銀行業從業人員錄用制度,培訓在職人員,實行人才市場化招聘,職業銀行家隊伍正在逐步形成,國際專門人才大量進入中國銀行業。
7、銀行文化逐步形成。“依法經營、穩健發展、內控第一、重在公司治理”的銀行文化已經開始深入人心,並在實踐中逐步體現。
8、適應宏觀調控和應對經濟波動的能力逐步增強。一方面銀行信貸是國家宏觀調控的兩大閘門之一,另一方面主要銀行業機構特別是大銀行在經濟波動中的表現越來越理性。
9、監管手段逐步完善。以《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和巴塞爾協議為標桿的中國銀行業監管正在同國際接軌,監管理念逐步清晰,監管目標逐步明確,監管方式和手段日趨完善,監管力度在逐步加大。
10、外部環境逐步改善。銀行業改革發展的政策環境、法制環境逐步好轉,自主經營行為越來越受到社會尊重;國民經濟持續穩健發展也為銀行業的發展創造了一個相對良好的外部經濟環境。
二、我國銀行業現實發展中存在不和諧因素
在肯定我國銀行業發展總體和諧的同時,也要看到仍然存在的不和諧因素,主要表現為三大不平衡。
一是機構發展不平衡,大銀行改革發展相對較快,中小銀行特別是小銀行改革發展相對滯後。
近幾年,雖然金融體制改革在整體推進,但由於大銀行在我國經濟金融中的特殊地位,國家將改革的重點實際主要放在大銀行的改革上,先後投入了大量財力物力,加上自己的努力,使各項指標顯著改善,公司治理架構基本建立並開始發揮作用,下一步主要是深化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增強自身競爭力的問題。與大銀行的改革相比,中小銀行特別是小銀行改革發展相對滯後,在很多方面存在差異。主要有:
歷史包袱化解措施有差異。對大銀行的歷史包袱,中央政府採取了綜合措施進行化解,先後兩次對不良資産進行集中處理,1999年一次性集中剝離1.4萬億元,近兩年幫助處置不良資産7000多億元,使工、中、建、交四家股改銀行不良資産比例下降到4%左右。而中小銀行的不良資産主要依靠自身消化,部分由地方政府協助處置,由於各地對處置中小銀行不良資産的重視程度不同,相應採取的措施各異,至今相當一部分機構的包袱並沒有得到化解。
資本金補充方式有差異。對大銀行,國家通過發行特別國債和動用外匯儲備,以及財政注資等方式增加資本金,使資本充足水平顯著提高。工、中、建、交四家股改銀行資本充足率均超過了10%。而中小銀行的資本金主要依靠股東增資和自身積累,部分上市銀行則主要依靠上市融資。由於各類機構的資本補充能力和措施相差很大,資産質量狀況差別也較大,因此,資本充足狀況很不平衡,相當一部分中小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未能達標。
信用狀況有差異。大銀行具有國家信譽,無論是對國內外投資者,還是金融消費者,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國外戰略投資者對入股大銀行表現踴躍,國內百姓對在大銀行存款也深信不疑。
政策環境有差異。大銀行改革發展始終得到國家政策的支持,各方面對其改革發展創造了較好的條件。與之相比,中小銀行的政策支持比較缺乏,在辦理存款、結算、不良資産處置等方面還存在不合理的歧視性政策,比如有的規定預算外資金必須存在大銀行,住房公積金及其配套貸款只能在大銀行辦理,財政、軍隊、社保等存款不能存入中小銀行機構等,不僅限制了存款業務,也影響中間業務的發展。
二是地區發展不平衡。東部地區改革發展較快,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改革發展相對滯後。
由於種種原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地區經濟發展差距迅速擴大,形成了東部、中部、西部、東北等不同的經濟帶,不同經濟帶之間的金融發展也存在嚴重的不平衡。主要反映在三個方面:
存款資源分佈有差異。存款反映的是一個地區的金融資源。資料顯示,銀行體系資金來源區域分佈不均衡,大部分存款集中在東部地區。2005年末,東部地區本外幣各項存款佔全國的比重為61%,其中儲蓄存款佔55%,企業存款佔70%,外匯存款佔83%。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不僅存款數量小,而且結構相對單一,主要是儲蓄存款。資料還表明,這種差距仍在繼續擴大。
貸款投放水平有差異。貸款反映的是投入一個地區的信貸資金量,體現的是對該地區的支持力度。2005年末,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餘額分別為11.1萬億元、2.9萬億元、3.2萬億元和1.5萬億元,東部地區集中了全國大部分的信貸資金,貸款佔全國的比重達到57%,而中、西、東北地區分別僅佔14.9%、16.4%、7.7%。
機構數量有差異。中資銀行中,5家大銀行和12家中型商業銀行的總部全部設在東部,中型銀行分支機構主要在東部;外資銀行機構中,14家外資法人機構全部在東部,189家外資銀行分行中177家在東部。
三是城鄉發展不平衡。城市金融改革發展較快,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相對滯後。
城鄉經濟發展的二元性,使得金融發展的二元特徵十分明顯,主要表現在八個方面:
改革時間先後有差異。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是農村先於城市,而金融體制的改革卻是城市先於農村,城市金融改革啟動相對較早,力度相對較大,步子相對較快。目前,城市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正在推進公司治理改革,初步開始實施經營企業化,管理集約化,業務垂直化,機構扁平化。相對於城市金融而言,農村金融基本還是按照行政區劃設置機構,業務單一,管理粗放,風險突出,改革滯後,基本上落後10年左右,有的地區甚至更長。
資金投入水平有差異。2005年末,縣以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比為56.3%,全國為69.02%,縣以下比全國低12.72個百分點;農村地區人均貸款餘額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貸款餘額超過50,000元,差額10倍多;縣以下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年均增長率為9.72%,全國為15.66%,相差5.94個百分點。
網點覆蓋程度有差異。2005年末,全國銀行業機構網點約17.5萬個,平均每萬人1.34個;而其中農村銀行網點僅為2.7萬個,平均每萬人0.36個。全國平均每萬人金融服務人數城市為43人,縣及縣以下為11人,行政村平均不到1人。
業務發展水平有差異。全國城市金融創新較快,業務品種相對豐富,銀行卡,電子銀行,代客理財,衍生産品,資産證券化等新的金融産品層出不窮,基本能夠滿足城市居民的需求。而目前農村金融只能提供基本的存、貸、匯“老三樣”服務,農村金融創新能力不足,業務品種缺乏,服務方式單一,結算手段落後,難以滿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風險程度有差異。一是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産質量普遍不高,2005年末整體比城市金融機構高20多個百分點;二是農村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嚴重不足;三是農村金融機構的操作風險嚴重,案件數量普遍高於城市,僅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案件數量就佔整個銀行業的一半以上。
從業人員素質有差異。城市金融機構員工的學歷普遍較高,年齡相對較輕,整體素質較好。而農村金融機構員工文化程度低,高素質人才匱乏,年輕員工佔比低,年齡趨於老化,人力資源結構性矛盾和隊伍素質問題日漸突出。其中,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員工大學學歷佔比不到1%,平均年齡接近40歲。
內控管理水平有差異。城市金融機構基本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構,內控制度相對健全,經營機制比較靈活,具有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統,IT覆蓋率基本達到100%;全部實行了貸款5級分類,部分大銀行已經開始12級分類。農村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普遍存在缺陷,內部控制薄弱,經營機制不靈活,IT覆蓋率較低,轄內尚未聯網。
經營發展環境有差異。一是競爭環境不平衡。城市金融的整體發展水平較高,金融機構之間主要是服務水平和質量的競爭;農村金融一般是低水平競爭,且惡性競爭比較嚴重。二是信用環境不平衡。城市的徵信體系已開始建立,理性消費群體初步形成,信用環境相對較好;農村尚未建立徵信體系,逃廢債現象嚴重,執法環境差,信用環境建設落後。三是行政干預情況不平衡。城市金融主要以“條條”管理為主,行政干預較弱;農村金融主要按照行政區劃設置,行政干預比較嚴重,在目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體制下,已經發現由於行政干預造成潛在風險的狀況。
三、促進我國銀行業和諧發展的思考
(一)加快中小銀行改革和風險處置步伐,縮小機構發展差距。一是加大機構重組力度。鼓勵和引導達到一定經營規模、管理水平較高的地方金融機構跨區域經營;允許城市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兼併收購周邊地區的城市信用社。二是加快業務創新,支持中小銀行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推出符合當地特點的金融服務産品,為城鄉經濟、中小企業和城鄉居民服務。三是強化公司治理,支持合格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入股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地方性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和股權改造,推動公司治理建設。四是加大風險處置力度,加快城市信用社重組改造步伐,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城市信用社整頓工作,通過多種方式推動實現停業整頓(撤銷)的城市信用社平穩退出市場。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加快高風險城市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處置進度。五是改善中小銀行機構發展環境。抓緊研究建立中小銀行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積極推動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配合有關部門研究中小銀行發展的配套政策。
(二)加快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金融改革發展步伐,縮小地區發展差距。一是鼓勵中資銀行業機構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設立機構,發展業務。對在西部地區投資、收購、新設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放開市場準入的資本範圍限制,審核時設立綠色通道,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適當調低註冊資本、營運資金的最低限額;適當調整投資人資格及入股限制;適當調整業務準入條件與範圍;適當調整高管人員及從業人員資質要求。二是繼續鼓勵外資銀行機構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發展。銀監會將繼續積極支持外資銀行在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的發展。三是優化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金融發展環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扶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金融發展的政策。建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各級政府高度重視信用環境建設,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提高執法水平,營造本地區良好的信用環境。
(三)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縮小城鄉發展差距。總的目標是,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加快構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産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形成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農的合力。一是按照産權股份化方向改革農業銀行,經國家扶持、自身重組,改造為繼續姓“農”的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二是按照功能擴大化方向改革農業發展銀行,擴大業務範圍和服務領域,增強支農服務功能。在支農上政策性金融服務要發揮更大的作用。三是按照經營現代化方向改革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用5至10年時間將絕大多數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分期分批改造為現代金融企業;不具備商業經營的地區逐步以代理政策性業務為主。四是按照機構企業化方向改革郵政儲蓄機構,組建郵政儲蓄銀行。根據郵政儲蓄銀行組建進程和管理能力,逐步開放資産業務,增加農村資金投入總量。五是利用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的機會,向商業銀行發行支農特別國債或特別政策性金融債,由政策性銀行投向農村,由農信社代理,重點解決農村基礎設施和貧困縣種養業的資金需求。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