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水利部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局在京主持召開“十一五”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實施工作座談會,會議傳達了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的批示和胡四一副部長對做好“十一五”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實施工作的要求。
與會代表認真學習了《“十一五”全國水電農村電氣化規劃》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關於加強電氣化建設管理的要求,詳細分析了當前農村水電發展及水能資源管理的形勢,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確了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還對電氣化建設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等進行了深入探討。 財政部農業司相關工作人員出席了座談會。
據悉,“七五”至“九五”期間,全國共建成653個農村水電初級電氣化縣,有力地促進了一些老、少、邊、窮山區的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十五”期間,在農村初級電氣化縣建設的基礎上,依據規劃,國務院批准建設400個高標準的水電電氣化縣,覆蓋涉及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80多萬平方公里的1.6億人口。經過5年的建設和努力,到2005年底共達標建成410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批示:“‘十一五’時期,應積極推廣小水電等清潔能源技術,繼續推進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新的貢獻。”2006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批復《“十一五”全國水電農村電氣化規劃》,再建400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的建設目標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