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出臺《湖北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以縣為主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並強調將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和穩定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渠道。
方案稱,縣(市、區)政府是本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負責執行、監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職責以及籌集落實養護資金等。鄉道、村道日常養護由沿線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採取群眾自治性養護組織等形式進行,養護工程應通過競爭方式,擇優選擇具有養護資質的專業單位負責施工,並與之簽訂養護工程合同。
湖北省將力爭從明年起,對縣道以每年每公里7000元、鄉道3500元及村道1000元安排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縣級財政要按照每年每公里不低於1000元標準,籌集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管理資金。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還可通過公路沿線受益單位、社會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款,以及村民委員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限村道)等方式籌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單位利用上述資金直接從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將免徵營業稅。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過程中,行政性事業收費予以減免。 (記者梁曉瑩、通訊員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