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以下簡稱特藥網絡)經過在全國11個省(市)的試運行,已取得初步成效。為貫徹實施《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提高對特殊藥品監管的效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建設特藥網絡。
該項工作目標為:2007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製劑及小包裝原料藥的生産、進貨、銷售、庫存數量及流向實時監控;逐步實現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第二類精神藥品等其他特殊藥品的數量和流向實時監控。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出,定點生産企業應當自主採購所需監管碼賦碼等設備,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生産線改造,自2007年11月1日起對所有生産出廠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製劑及小包裝原料藥進行監管碼賦碼,並通過特藥網絡進行數據採集和報送。定點經營企業應當自主採購所需監管碼採集設備(設備要求見附件1),于2007年9月底前完成監管碼掃碼和數據採集準備工作,自2007年10月1日起對所經營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製劑及小包裝原料藥進行監管碼掃碼,並通過特藥網絡進行數據採集和報送;本省已建省級特藥監控網絡且按期與特藥網絡對接的除外。省級、設區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2007年10月1日起利用特藥網絡進行基礎數據維護,並對藥品數量和流向進行監控。已建立省級特藥監控網絡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研究,積極配合,于2007年10月1日前完成與特藥網絡的對接,實現數據交換。在省級特藥監控網絡與特藥網絡對接後,轄區內定點經營企業仍可按照原渠道報送相應數據。省級特藥監控網絡與特藥網絡逾期未能對接的,自2007年10月1日起相應定點經營企業必須通過特藥網絡採集和報送數據。已參加特藥網絡試運行工作的定點生産企業、定點經營企業,應當繼續利用特藥網絡及時、準確、持續地採集和報送數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各相關單位應當按照要求派員參加。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一步提高對特藥網絡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照全國一盤棋的要求加強特藥網絡建設,實現全國數據的互聯互通;督促轄區內的定點生産企業、定點經營企業,按照規定時限完成監管碼賦碼、掃碼工作,及時、準確地採集和報送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