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發改委會同監察部、建設部、民航總局等十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貫徹落實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2007年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督管理要進一步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法律法規,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規範和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舉報投訴處理機制。為此,民航總局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加強民航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做好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民航總局于8月6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上述文件進行了傳達,總局有關部門制定了《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招標投標管理辦法》(AP-129-CA-03)和《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管理辦法》(MD-CA-2007-1-R1)兩個規範性文件,要求民航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民航有關規章、規範性文件辦理,從源頭上防治腐敗,規範和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制度。
為加強招投標監管工作,總局確定的3個有政府投資的專業工程行業掛牌重點檢查的項目為:上海浦東機場擴建工程、烏魯木齊機場擴建工程、首都機場擴建工程中的空管項目。並要求上述3個項目的項目法人需進一步加強擴建工程中的招投標管理工作,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加強自查自糾,定期小結等工作,隨時接受檢查,並於2007年11月30日前將招投標工作的總結上報所在地民航地區管理局。有關民航地區管理局要制定工作計劃,加強現場監督檢查,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將此項工作的檢查報告上報總局。
民航總局將組織專項檢查,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努力推動形成行業主管部門的外部監督與項目業主內部監控、行政監管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合力與機制,認真做好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招投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