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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加強衛生應急工作 出臺衛生應急管理規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0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為明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中的職責,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依法、科學、規範、有序、高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預案,衛生部日前制定並出臺了《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範(試行)》。

    該《規範》充分結合近幾年來的衛生應急工作實踐經驗,從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職責、指揮體系、衛生應急工作管理制度、監測預警、信息報告與發佈、現場處置、應急實驗室網絡、隊伍建設、評估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規範》明確了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工作機構與職責。一是針對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其內設的衛生應急工作機構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其他相關機構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配合做好衛生應急管理工作。二是針對各級醫療衛生專業機構。醫療救治機構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症狀監測和健康教育,配合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檢測樣本的採集;負責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院內感染控制;負責本單位醫務人員的應急救援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預防控制和公眾衛生防護工作。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相關信息收集、監測和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和實驗室檢測;提出和實施防控措施,進行健康教育和效果評估;承擔相關人員的培訓與演練、相應應急物資和技術儲備;提供技術指導。三是針對衛生監督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包括對食品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職業衛生、疫情報告、隔離防護、生物安全等進行監督執法。四是針對醫學科研教學機構。各級醫學科研教學機構組織開展各項衛生應急應用基礎研究和教學培訓,幫助提高衛生應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五是針對採供血機構。各級採供血機構要做好血液應急儲備和調運準備,保證衛生應急需要。

    《規範》明確了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指揮工作。一是針對組織指揮體系。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預案規定,依據事件的級別和工作實際需要,建議成立同級政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應急處理指揮部有關人員組成。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應急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衛生應急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可作為同級政府應急處理指揮部的下設辦公室,承擔應急處理的協調工作。成立專家諮詢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控制措施、應急準備等工作提出建議;參與制訂、修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指導;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諮詢意見。二是針對指揮協調機制。省級、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監測、早期預警與高效處置一體化的衛生應急決策指揮平臺,實現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信息系統的集成。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與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財政、鐵道、交通、水利、農業、質檢、民航、安全生産、林業、食品藥品、旅遊等相關部門建立協調、合作機制,及時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

    按照衛生應急工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預案、方案和標準的規定,《規範》明確了各級各類衛生應急機構在日常工作和應急處置中各項工作制度、崗位職責,逐步實現衛生應急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管理。按照衛生應急工作相關預案的規定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前、事中、事後的工作流程,《規範》對衛生應急工作中的監測預警、裝備儲備、培訓演練、應急隊伍、信息報告與發佈、現場處置、應急實驗室網絡、恢復重建、動員宣傳、科技交流與合作、評估等具體工作進行了規範,注重了科學性與實用性、理論性與可操作性的有機結合。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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