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國土資源部發佈
實施《全國地災防治“十一五”規劃》
“十一五”期間,全面完成山區丘陵區地災調查,在地災重點防治區建立相對完善的群測群防體系,使已查明的受地災威脅人數減少30%
近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土資源部發佈並實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地災防治工作的規劃。
《規劃》要求,全面完成山區丘陵區地災調查,開展平原區地災調查,掌握我國地災分佈狀況與危害程度;在地災重點防治區的縣(市)建立相對完善的群測群防體系,初步建立專業監測網;地災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推進到市、縣;分散的受地災嚴重威脅的居民逐步得到搬遷;人口密集區、大中城市、風景名勝區及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的地災隱患點逐步得到治理。初步建立起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基礎調查、群專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適時治理的地災防治體系,使目前查明的受地災威脅的人數減少30%。
《規劃》科學劃分了若干地災易發區和重點防治區。提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災高、中易發區,主要分佈在川東渝南鄂西湘西山地、青藏高原東緣、雲貴高原、秦巴山地、黃土高原、汾渭盆地周緣、東南丘陵山地、天山、燕山等地區。地面沉降和地裂縫地災高、中易發區,主要分佈在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汾渭盆地、松遼平原。16個地災重點防治區包括長江三峽庫區滑坡重點防治區、川滇南北構造帶泥石流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陜北晉西黃土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黃土高原西南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隴南陜南秦巴山地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認為,由於氣候變化異常,大規模基礎建設引發的地災呈不斷上升趨勢,我國“十一五”期間防災工作面臨嚴峻形勢。《全國地災防治“十一五”規劃》在這樣的背景下發佈,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