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大分區示意圖
中心城區
將新增住房供應1300萬平方米(其中政策保障性住房350萬平方米);常住人口達到310萬人。
西部濱海分區
將新增住房供應4100萬平方米(其中政策保障性住房1000萬平方米),常住人口300萬人。
中部分區
將新增住房供應2500萬平方米(其中政策保障性住房600萬平方米),常住人口230萬人。
東部分區
將新增住房供應3700萬平方米(其中政策保障性住房1000萬平方米),常住人口230萬人。
東部濱海分區
將新增住房供應400萬平方米(其中政策保障性住房50萬平方米),常住人口40萬人。
深圳“六區”的概念到2020年可能變成“十二區”。
深圳市政府在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送審稿)》中提出:近期增設兩到三個行政區,遠期按80到100萬人口規模設置行政區。由此按2020年1100萬常住人口推算,屆時深圳行政區將在11到13個之間。
五分區都新增大量住房供應
按照《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送審稿)》的規劃,深圳將實行五大分區發展戰略,各分區都將在2020年前推出大量新增住房供應並提高其常住人口數量(具體數據見右圖)。
預計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約1100萬人。
通過城市更新增加居住用地
全市五大分區都要新增大量住房供應,所需居住用地哪來?尤其特區內哪來這麼大片的土地呢?
該規劃給出的答案是“城市更新”,居住用地要從目前184.37平方公里增加到2020年的220平方公里,新增部分中23至26平方公里將來自未利用的土地,而23至30平方公里則來自城市更新的土地。
深圳將在城市核心區域和軌道交通沿線區域,通過舊村舊工業區改造及適度高密度開發,優先提供面向中低收入階層的普通商品房和政策保障性住房,並適時穩妥推進舊居住區改造。
通過城市更新,預計雖然全市常住人口將從827.75萬人大幅增加到2020年的1100萬人,但人均居住面積僅會從目前22.28平方米略微下滑至20平方米,更為可貴的是,居住用地佔全部建設用地的比例將從現在的26.21%下降到24.44%。
近期將增設2-3個行政區
繼市政府將“啟動行政層級改革研究,優化區以下行政層級”作為重要改革任務列入《深圳市2007年改革計劃》之後,該規劃進一步提出,將在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增加行政區數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具體而言,近期增設二至三個行政區,遠期按80萬到100萬人口的標準設置行政區。以2020年常住人口1100萬人的規模推算,深圳屆時將會有11到13個行政區,比現在“六區+光明新區”的數量會翻一番。
具體哪些地方會成為深圳新的行政區?該規劃並沒有明確闡述,規劃只是在“城市分區與組團”部分明確提出五大分區由11個組團構成:中心城區劃分為福田-羅湖組團和南山組團;西部濱海分區劃分為寶安中心組團、西部工業組團和西部高新組團;中部分區劃分為中部綜合組團和中部物流組團;東部分區劃分為龍崗中心組團和東部工業組團;東部濱海分區劃分為鹽田組團和東部生態組團。
規劃中的“社會事業與公共設施佈局”則提出,要引導大中型公共設施向城市中心、副中心及組團中心集聚。如果組團與行政區基本對應,則2020年深圳擁有十二個行政區的可能性較大。
值得指出的是,在市人大審議之後,該總體規劃還需報國務院審查批准後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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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線關的居住影響”將被消除
一道“二線關”,讓特區內外似乎成了兩個不同的居住世界,《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就此明確提出,將消除這種“二線關的居住影響”,讓二線關沿線成為“富有魅力、宜居的現代化居住地區”。
該規劃提出,深圳將對分佈在城市中心城區、軌道沿線地區、東部濱海地區、新城及其他地區等五種不同類型的居住用地,採取差異化的規劃對策。具體而言,對於城市中心城區的羅湖、福田和南山區,以存量改造為主、增量開發為輔,適度提高密度,增加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供給;對城市軌道沿線地區高密度開發,鼓勵與其它適宜功能混合佈局,優先提供面向中低階層的普通商品住房;在東部濱海地區,限制高密度高容積率開發,建設特色化濱海居住社區;對特區外的龍城-龍崗、沙井、公明、光明和坪山-坑梓等地區,通過以現代化居住建設與産業發展的互動凝聚人氣。
規劃特別提出“消除二線關的居住影響”,提出要大力改善二線周邊的寶安中心城、龍華、布吉、石岩地區的居住配套環境,使二線周邊地區發展成為服務配套特區的富有魅力、宜居的現代化居住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