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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造福工程”使36萬人走出窮旮旯邁上致富路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0日   來源:福建日報

    記者近日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2008年該省加大“造福工程”實施力度,搬遷規模從去年的2.5萬人擴大到6萬人,補助標準從去年的每人1500元提高到2500元,並對計生戶加發一個人的補助,還安排專門資金支持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群眾實施搬遷。省級財政為此將支出1.72億元,比去年的3750萬元增長3.6倍。

    福建海岸線長,山區面積大,居住在高山、偏遠、分散的山村和偏僻小島的部分群眾,生産生活條件惡劣,地理條件和自然條件成為致富瓶頸。作為消除貧困的重要舉措,福建省自1994年起在全國率先開展對山區海島貧困群眾實行搬遷的“造福工程”,每年列入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

    10多年來,福建省不斷擴大“造福工程”搬遷規模,適時提高補助標準,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截至2007年底,全省各級財政共安排“造福工程”專項補助資金3.72億元,10萬多戶近36萬人完成搬遷。

    據福建省財政廳有關人士介紹,“造福工程”給搬遷群眾帶來了許多好處。如,改善生産生活條件。通過有組織的規模化整體搬遷,基本解決路、電、水、通訊、廣播電視信號“五通”問題;加快脫貧致富步伐。搬遷戶的就業機會大大增加,收入水平明顯提高;促進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發展。2000年以來,全省共完成少數民族搬遷對象6864戶30850人,完成老區群眾搬遷10533戶47044人;提高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造福工程”突出扶持山邊、溝邊、岩邊、溪邊、河邊、庫邊的群眾搬遷,有效提高他們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此外,“造福工程”還促進了農村城鎮化進程。各地在實施“造福工程”過程中,有組織、有規劃、相對集中地安置,實現向中心村和小城鎮的集聚,全省4289個自然村實現整村搬遷,營建近2000個相對集中的安置點,增加近10萬城鎮人口。

    2008年,福建省出臺關於加快實施“造福工程”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今後5年全省完成搬遷38萬人,主要是對居住在生産生活條件惡劣、解決“五通”問題要花很大代價、20戶以下的偏僻自然村的群眾,零星居住在中等程度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眾,以及少數居住在自然保護區內的農村貧困群眾,實施整體搬遷安置,從根本上改善他們的生産生活條件,引導和促進他們轉移就業,發展生産,增加收入。(記者 賴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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