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關於印發〈2007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此舉標誌著,經國務院同意,對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的檢查正式啟動。
對於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省級政府,將予以表揚。對於目標履行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責令限期糾正,限期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和補劃數量、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酌情扣減下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整改不力的地區,由國土資源部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
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負責研究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的重大事項。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負責督促檢查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檢查內容主要包括:一是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檢查各省(區、市)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以及實際耕地和基本農田面積變化情況;二是依據土地利用計劃有關規定,檢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的執行情況;三是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有關規定,檢查涉及基本農田的規劃調整、佔用和補劃數量、質量程度及政策措施落實等情況;四是依據耕地佔補平衡有關規定,檢查非農建設經依法批准佔用耕地後補充耕地數量、質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實等情況;五是依據《考核辦法》,檢查各省(區、市)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年度履行情況的自查情況。
6月底前,各省(區、市)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完成本行政區域內2007年度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情況的自查工作,向國務院報告。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以2007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的實際耕地面積、基本農田面積、實際新增建設用地面積數據為基礎,結合各省(區、市)自查報告、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專項報告和與耕地保護相關工作分析報告作綜合性分析,研究確定抽查的重點地區,7月底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重點地區抽查分析報告。
根據各省(區、市)政府的自查報告和重點地區抽查分析報告,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進行綜合匯總,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或省份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意見,形成2007年度履行情況檢查報告,8月底前呈報國務院。呈報國務院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年度履行情況檢查報告經國務院同意後,由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將各省(區、市)政府目標履行情況檢查結果進行通報,責成存在問題的地區限期進行整改。
為做好這項檢查工作,國土資源部已下發通知,要求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省級政府統一部署和要求,會同農業、統計部門認真搞好檢查工作。一要充分認識檢查工作的必要性,確保取得實效。二要嚴格把握檢查內容,保證檢查結果真實可靠。三要加強組織領導,按時完成檢查任務。四要認真搞好檢查總結工作,研究建立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國土資源報 記者 王永紅)
國土資源部 農業部 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
《2007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8〕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5〕52號)的規定,為落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工作,堅守 18億畝耕地“紅線”,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研究制定了《2007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檢查工作方案》),經國務院同意,現予印發實施。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按照《檢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緊組織有關部門完成2007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的自查工作,于2008年6月底前將自查工作報告呈報國務院。我們將適時對各地自查工作進行重點抽查。對於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年度履行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找原因,採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不斷加強和完善耕地保護有關措施,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耕地保護目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