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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激發群眾參與積極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7日   來源:山西日報

    眼下,儘管時令正值天寒地凍,可山西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卻熱度不減,廣大農民群眾對林權改革的支持和積極參與成了林權改革最大的亮點。用省林業廳廳長耿懷英的話就是:“全省林權制度改革的主體潛力開始迸發,農民群眾參與熱情高漲,推進思路能夠體現山西特色。”

    沁源縣是林業大縣,也是集體林權改革試點縣之一。他們按照“分下去明晰産權,合起來股份經營,給補償增加收入”的辦法落實林權,把林地承包經營權落實到戶,以進一步明晰林地和林木産權,有效激發了農民護林愛林的積極性。白灘村村民李保山一語道破:“老百姓都在關注林權制度改革,關注的原因就是林改對老百姓有利!”山西省在林權改革試點中,把握“一分二均三穩”的林改基本原則,以明晰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為核心,力求做到 “按戶承包、按人分地、人人有份”。由於各地對這一核心問題把握正確,林改工作得到全省農民群眾的廣泛擁護和支持。方山縣結合自身實際,緊緊把握明晰産權這一核心,探索出“直接承包到戶”“先分到組、組再分戶”及股份合作經營等林改模式,推開試點村142個,確權面積7.4萬畝,其中家庭承包經營面積達到4.2萬畝。

    作為煤炭資源大省,採煤對山西省生態環境造成巨大破壞,地質災害、空氣污染、水資源短缺等嚴重制約著山西省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結合這一省情,各級政府形成了 “依靠政府公共財政的支持和推動來實現林業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的認識。目前,省里正在研究啟動省級生態公益林補償工作。靈石縣委、靈政府將在全省首家啟動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從2009年起以每畝10元的標準對縣級重點公益林進行補償,晉城市、陽泉市郊區的補償工作也正在積極醞釀啟動。各級政府對公益林進行補償的探索實踐,也在一定程度上激發著農民參與林改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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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山西省《關於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從2008年8月開始,在晉城市和垣曲、隰縣、沁源、靈石、祁縣、清徐、方山、陽泉市郊區、五寨、平魯、左雲等11個縣(區)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試點工作到2009年底結束。

    試點市縣集體林地面積1339萬畝,佔全省集體林地面積8200多萬畝的16%。為確保試點成效,山西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確定的目標任務是:11個試點縣各鄉鎮均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其中60%以上的鄉(鎮)全部完成明晰産權、核發林權證工作。晉城市各縣(市、區)全部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其中50%以上縣(市、區)完成省級試點縣確定的工作任務。

    據悉,財政部已將山西省林改專項工作經費7239萬元撥付到賬。(武俊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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