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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電力"三公"調度交易及網廠電費監管報告發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7日   來源:電監會網站

國家電監會發佈《2008年度全國電力"三公"
調度交易及網廠電費結算情況監管報告》

    5月6日,國家電監會在京舉行了《2008年度全國電力"三公"調度交易及網廠電費結算情況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發佈會。《報告》公佈了2008年度電力企業在調度交易、信息披露、電費結算、新建機組進入商業運營、跨區跨省電能交易、並網發電廠輔助服務和運行管理等方面的情況,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

    《報告》披露,2008年度,各電力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定期發佈了電力"三公"調度交易信息,促進了市場公開透明運作;大部分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能夠依據購售電交易合同,平等對待發電市場主體,精心安排發電調度交易計劃,科學合理組織電力生産,但由於自然災害頻發、煤價高企、水電廠來水變化較大、供需形勢變化較大等原因,各統調電廠的平均年合同電量完成率同比下降幅度較大;全國六大區域和25個省(區、市)開展了跨區跨省電能交易,全年共完成跨區跨省交易電量4705.70億千瓦時,但受煤價高企和供需形勢變化影響,個別跨省區交易合同未履約。

    《報告》顯示,各區域電監局已開始建立區域統一的輔助服務管理機制,各電力調度機構的輔助服務補償情況基本公開透明,發電企業能夠顧全大局基本按照調度要求提供輔助服務,保障了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區域電監局已開始建立區域統一的並網發電廠運行管理機制,各電力調度機構基本能夠具體實施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考核工作。

    《報告》顯示,絕大多數電網企業對已滿足商業運營條件的新建發電機組,按規定進入商業運營手續並按商業運營的起始時間結算上網電費;電網企業按照《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暫行辦法》的要求,及時、足額向發電企業支付購電費用,保障了發電企業正常資金流轉,但是個別地區當年電費欠費現象有所抬頭;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購售電合同,認真履行有關條款,依照合同約定完成電能交易,並認真簽訂了《並網調度協議》。

    《報告》還公佈了有關電網企業對《2007年全國電力"三公"調度交易及網廠電費結算情況通報》中披露的有關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並披露了仍然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是部分電網企業執行新建機組進入商業運營有關規定不到位,個別電網企業存在較為明顯的違規問題;二是少數電力企業電費結算工作不規範,個別電網企業甚至違反國家電價政策,有的造成了新的陳欠電費;三是部分電網企業合同(協議)簽訂及備案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四是部分發電企業合同(協議)簽訂及備案工作不及時、不規範;五是個別電力企業信息報送質量不符合規定。

    國家電監會在《報告》中要求,電監會各派出機構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切實維護電力市場秩序,進一步構建和諧的網廠關係,促進電力企業依法經營,促進電力工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有關各電力企業要針對報告中披露的典型問題,在規定時間內認真開展整改工作,並報相應監管機構。

    為此,電監會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進一步加強合同(協議)簽訂和備案工作,充分發揮合同(協議)對電力生産運營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保障、規範和約束作用;二是嚴格規範新建機組進入商業運營工作,進一步規範調度交易行為,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電力市場秩序;三是積極支持和參與各區域並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及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的施行工作,儘快建立促進電力系統安全優質運行的新機制;四是進一步規範網廠電費結算和信息報送工作;五是建立披露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機制,不斷提高電力"三公"調度交易和網廠電費結算工作水平;六是大力支持和參與電力市場建設,逐步通過市場機制實現電力"三公"調度交易。

    國家電監會總監、新聞發言人譚榮堯出席會議併發言。電監會有關部門、各派出機構,各電網企業和部分發電企業相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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