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華杯”第二屆中央企業青年創新獎評選活動指導委員會通過書面形式召開第二次會議。會議審議了《“神華杯”第二屆中央企業青年創新獎評選活動階段工作情況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議決了項目公示、送審及評選表彰用印等有關事項。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黃丹華對創新獎評選活動的階段工作予以高度肯定,認為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以來,在評選活動辦公室的積極工作下,“神華杯”第二屆創新獎評選活動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特別是各企業精心組織,踴躍申報,參評企業和項目比首屆有了新突破,營造了鼓勵動員青年創新創效的良好氛圍。
《報告》指出,評選活動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後,評選活動辦公室充分徵求委員意見,認真完成《關於開展“神華杯”第二屆中央企業青年創新獎評選活動的通知》(中企團發[2009]6號)的修訂和下發工作;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評選用印、活動宣傳工作,研究制定“神華杯”第二屆中央企業青年創新獎評選活動宣傳方案,並在中央企業青年網開設“神華杯”專欄;規範工作機制,建立項目申報數據管理系統,對所有申報材料逐一進行嚴格初核,並及時與各央企溝通處理項目申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報告》指出,“神華杯”第二屆青年創新獎評選活動各中央企業參與面廣、企業申報項目踴躍;評選活動基本達到“以評促創”的目標;創新型企業、團組織健全企業申報工作突出。
指導委員會各位委員認真審議了《報告》,並就部分企業超報項目處理及評選活動表彰用印等問題反饋了意見,同時對評選活動的下一步工作開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見或建議。根據指導委員會通過的決議,對於因企業承擔國家重點任務或企業青工人數有較大變化等各種原因而超出分配名額的申報項目,根據項目排序,每戶中央企業選擇最多不超過2項項目進行公示、送專家評審;評選活動的表彰用印將採用“‘神華杯’第二屆中央企業青年創新獎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2009.08-2010.07)”公章。
黃丹華在批示中要求,評選活動辦公室要根據指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意見做好後續工作,特別是認真組織好評審工作,堅持優中選優、寧缺勿濫,確保評審客觀公正,經得起推敲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