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發佈公告,為加強上海世博會船舶保安工作,根據《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所有進入上海港黃浦江核心管制區水域(從南浦大橋至川楊河口下游100米)的船舶,必須配備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所有進入上海內河水域的貨船必須安裝甚高頻電臺(VHF)。
未按照上述規定配備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和安裝甚高頻電臺的船舶,海事管理機構可以對其採取禁止進入上海港黃浦江核心管制區水域或者上海內河水域、停航、改航等行政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