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切實保障公眾飲食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績效考核辦法(試行)》,該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績效考核是指上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下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和監管工作情況進行綜合性考核評價,以指導和推動地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不斷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的活動。
該《考核辦法》明確了考核方式、考核原則、考核紀律、考核內容、考核組織實施、考核結果運用和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