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水利部部長陳雷3月18日宣佈,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清查登記工作4月1日全面啟動,屆時70多萬普查員和指導員將入戶開展普查數據獲取工作。國家統計局副局長李強要求,統計部門要配合做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記工作,協助做好水利普查執法檢查工作,協助保障普查所需的基礎資料,積極配合開展普查清查登記工作。
陳雷在啟動會上強調,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作出了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今年是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攻堅之年。各級水利普查機構要以保證普查數據質量為主線,全面把握水利普查清查登記總體要求,切實依法開展普查,切實做好技術指導,切實做好質量控制,切實做好進度管理。
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水利部副部長矯勇介紹,根據國務院要求,水利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1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11年度。2011年須全面完成清查登記工作。為此,要控制好四個關鍵工作的時間節點:一是在今年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對象清查的準備工作;二是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地方各級水利普查對象清查工作;三是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國水利普查對象名錄庫建設;四是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填表上報工作。
李強指出,做好清查登記工作,是摸清普查對象數量和分佈、確定普查對象責任主體、正確發放各類普查表、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的關鍵,也是做好基層普查數據規範化收集整理、確保普查填表質量的關鍵。他要求,統計部門配合做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記工作。
一是協助做好水利普查執法檢查工作。各級統計局要依據《統計法》的相關規定,積極協助水利普查機構做好水利普查的統計執法檢查,堅決查處普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普查工作秩序,確保普查數據質量,為普查的順利開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是協助保障水利普查所需的基礎資料。各級統計局要依據統計法及相關規定,配合各級水利普查機構,認真做好水利普查所需基礎資料的協調保障工作。根據水利普查清查的需要,協助做好相關普查對象名錄基本信息的提供。
據悉,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範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未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重點經濟社會取用水戶以及水利單位等對象。主要涉及河流基本情況普查;水利工程基本情況普查;經濟社會用水情況調查;河湖開發治理保護情況普查;水土保持情況普查;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普查;灌區專項普查;地下水取水井專項普查。(記者 鄢來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