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江蘇省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研究部署嚴格依法規範徵地拆遷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嚴格徵地拆遷管理、開展徵地拆遷制度規定專項檢查的要求,嚴禁非法強徵強拆強建,嚴格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凡非法強徵強拆強建行為一律叫停,矛盾沒有化解的項目建設一律暫停,發生惡性事件的地方一律嚴格追究責任,堅決防止侵害群眾合法權益事件的發生,為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省委書記羅志軍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去年8月以來,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集中開展徵地拆遷專項治理,各地各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化解了一批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少數地區因徵地拆遷引發的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仍時有發生,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一定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落實徵地拆遷制度規定作為一項政治紀律,堅決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政令暢通。要逐條對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要求,全面梳理本地徵地拆遷的政策措施,不符合的立即改正,有偏差的立即糾正,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要對本地所有徵地拆遷項目開展一次拉網式清理排查,重點檢查徵地程序是否合法、拆遷行為是否規範、補償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實,對發現的各種問題限期整改。
會議要求,要全力化解徵地拆遷中的矛盾糾紛,堅決遏制惡性事件發生。所有徵地拆遷環節、政策,都要及時向群眾公佈,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合理訴求要抓緊解決,對越級上訪集訪的要實行領導包案解決,對訴求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講清政策法規,做好疏導教育工作。群眾意見較多的、一時工作沒有做通的、矛盾沒有化解的項目,一律先停下來,決不能非法強徵強拆強建。要切實提高對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能力,防止因行動遲緩、處置不當而激化矛盾,導致事態蔓延升級。
會議強調,要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堅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各地黨政一把手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強化依法做好徵地拆遷工作、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矛盾的責任。對採取野蠻手段逼迫搬遷或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因暴力拆遷和徵地造成人員傷亡或嚴重財産損失的,要依法嚴厲懲處;對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引發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顧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