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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召開2011年中工作會議 劉明康出席並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27日   來源:銀監會網站

    近日,中國銀監會召開年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劉明康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總結通報上半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點任務。

    劉明康指出,上半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銀監會緊緊圍繞“主題主線”,深入貫徹年初工作會和第二十二次委務會精神,審時度勢、科學佈局、攻堅克難,成效明顯。

    ——謀遠而動,堅持嚴防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一是做實融資平臺貸款清理規範。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理解支持,著力推進平臺貸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補正、追加抵質押物、增提撥備和提高資本佔用成本等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效。二是做細房地産貸款風險分類防控,深化“名單式”管理。引導加強信貸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堅持積極科學支持與有效防控風險並重,並對房地産信託業務監管等做出專門部署。三是做深貸款科學化管理,突出法人導向,落實“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將科學確定貸款合同期限和還款方式作為防控風險的重要舉措,堅持中長期貸款一年兩次還本、利隨本清,並督促儘快補正已簽的中長期貸款合同。四是狠抓案件、集中度和影子銀行等風險的管控。完善案防工作考評辦法,加大現場督導力度,並部署財政賬戶等專項檢查,使上半年案件防控總體保持了較好形勢。督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堅守客戶授信集中度“紅線”,並要求超出標準範圍的堅決壓回。堅持成本對稱,從機制和源頭上打消“影子銀行”業務監管套利動機並防範風險傳遞,及時推進信託公司融資類業務監管、銀信合作業務轉表等工作,嚴禁違規表外“合作”,嚴禁向理財産品提供變相擔保和備用信用支持,並對信貸資産轉讓進一步加強監管。積極防範國別風險及境外風險的跨境傳遞。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提示和規範整頓;加大對非法集資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大案件的協調督導力度,推動健全相關案件審理和考評制度。

    ——常抓不懈,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科學發展。一是著力優化信貸結構。通過持續深入分析和通報宏觀經濟金融形勢、參加淘汰落後産能檢查等,引領銀行業促進産業轉型升級;通過開展綠色信貸政策後評估、完善統計制度和評價辦法,引導銀行業加強綠色信貸。堅決落實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推動健全西藏銀行業金融體系,加大支持新疆邊境貿易力度。二是著力強化小企業金融服務。及早預見今年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困難和複雜局面,強調小企業貸款增速不得低於同期貸款平均增速,並於5月出臺了十條措施,以提高銀行業服務小企業的動力和能力。截至6月末,小企業貸款餘額同比增長25.9%,增幅高於人民幣各項貸款9個百分點。三是著力深化涉農金融服務。在年初即全面部署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指導做好支持水利改革發展、促進糧食生産等工作。組織四川、甘肅、青海銀行業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加強災區金融服務。大力培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截至6月末,全國已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615家,其中369家設在中西部省份,佔比60%。革新準入措施,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推動年內再減少500個機構空白鄉鎮,繼續與團中央合力推進“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取得良好成效。

    ——求實創新,堅持不斷提高監管能力。一是健全優化監管基礎設施。編制提高銀行業監管有效性中長期規劃,完善非現場監管規程,制定現場檢查質量管理辦法,建立並實施銀行監管統計數據質量管理良好標準,完成銀監會信息化建設5年規劃,監管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建立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和功能監管等四個聯席會議機制,在確保專業性的同時強化橫貫聯動性。二是豐富完善監管規制工具。全面推進“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Ⅱ和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Ⅲ”同步實施,制定和完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杠桿率管理、流動性風險監管、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等制度辦法。積極強化行為監管,對信用卡、理財銷售和代理保險等領域均提出了規範性要求。三是鞏固提升國際監管合作。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影子銀行監管、宏觀審慎監管、風險處置框架及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Ⅲ實施方案。

    ——深自砥礪,堅持加強黨建和內部管理。召開銀監會系統慶祝建黨九十週年表彰大會和主題晚會,組織召開“輝煌銀行業”系列報告會;紮實推進創先爭優活動,以中心組學習為龍頭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認真落實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要求,深入開展巡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以及公務用車等兩項專項治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財務管理規範化水平不斷提升,厲行節約工作成效明顯。

    劉明康要求,下半年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進平臺貸款風險防控。要緊盯新形勢、新問題,從細從實貫徹好既定要求,化解既有風險、嚴控新增風險。對持有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的債務和不做盡職調查、不符合“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行為堅決制止。對“新拆遷條例”帶來的土地抵押落實難、工程建設成本增加和週期延長等問題,要積極通過財政預算或市場化的合法合規方式解決。完善原有平臺續建項目的規範工作,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禁止用信貸資金支持不符合要求的新平臺和新項目;對於到期的貸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貸新還舊。

    二是緊抓房地産貸款風險。下半年,必須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一以貫之地執行關於土地儲備貸款、開發商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監管要求。繼續與各地、各部門加強聯動,嚴格落實房地産開發企業“名單式”管理。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一定以在建工程為抵押,並及時調整抵押物估值。加強對商業物業抵押貸款、個人消費等非住房類貸款的監測,杜絕各類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産市場。同時,繼續對商業地産和二三線城市房地産風險保持關注和警覺。

    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力度,支持設立省級、計劃單列市政府保障性住房融資平臺,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抓緊放貸,增強責任意識,全力支持完成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鼓勵以銀團貸款形式發放貸款,對於資本金足額到位、管理精細的,優先支持。對保障性住房項目與商業性房地産、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一般性融資平臺項目要進行嚴格區分。建立違約報告和通報制度,做實交叉違約信息共享機制。督促貸款行密切關注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施進展,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告。堅持推動科學設定還款方式,項目建成之後一年兩次還本、利隨本清。貸款利率按央行利率政策執行,根據風險原則定價,不準收任何其他費用。

    三是紮實推進貸款科學化管理。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三查”上從制度機制、審慎信貸文化建設和人力配備等方面切實做到位,從根本上解決管理不審慎的問題。對違反貸款“三查”規定,虛做“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必須進行處罰。必須要求銀行對企業集團不折不扣地執行受託支付有關規定,不得委託財務公司進行受託支付。做好貸款合同科學補正,對中央明令禁止以及明文要求暫停並進行檢查的項目,不得繼續投入信貸資金;不得貸款和還款期限超長,延遲風險暴露,規避責任;中長期貸款合同不得採用固定利率。

    四是全面防控其他重點風險。影子銀行風險方面,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與創新,繼續推動做好銀信合作業務轉表和信託異地展業監管,禁止商業銀行繞過信託公司與第三方開展信託受益權轉受讓業務,嚴肅查處違規開展票據業務合作“繞規模”等問題。禁止銀行通過相互購買理財産品或發行理財産品投資另一款理財産品變相調節監管指標,禁止通過向大眾化客戶發行標準化的理財産品募集資金髮放所謂的“委託貸款”,禁止通過理財産品或其它任何方式變相高息攬儲和違規攬儲。要嚴格審核商業銀行提交的理財産品報告,及時否決不符合“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原則的産品。

    警惕“擔保亂象”向融資性擔保行業蔓延,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非法吸存、非法集資和高利貸等違法違規問題,應聯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儘快整治。積極做好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有關工作。對近期網絡借貸、民間借貸等領域凸顯的風險,要建好防火墻。對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管理薄弱甚至失范問題,也要認真關注,防止風險蔓延。

    集中度風險方面,要堅守“紅線”,認真處理好鐵路系統貸款和公路建設貸款問題,採取措施加強對公路債務相關金融風險的防控。推動有關方面嚴格按照公路建設負債來源進行分類管理,確保收費收入對應償還現有銀行債務。嚴防財政性補償資金被挪用風險,並將其抵質押以替代收費權抵質押,對不足值部分追加其他擔保。杜絕以貸還貸、以貸還息現象,保障貸款安全。

    操作及案件風險方面,要密切關注並深入排查案件隱患,注重從法人入手強化內控制度和執行力建設,對瞞報案件等行為嚴肅問責。加大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尤其是中小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和內控建設,加強對其異地分支機構的監管。另外,嚴格落實日均存貸款比例的監管考核要求,對信息科技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國別風險、聲譽風險等也要高度重視。

    五是積極支持實體經濟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小企業金融服務方面,要全面提升風險防控水平和內部管理效率,著重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全面信息管理系統。嚴格將“兩高一剩”行業區分出來,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産業和環保政策、有利於擴大就業、有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商業可持續的小微企業合理融資需求。繼續深化差別監管,支持小企業金融服務創新,儘快落實銀監會頒布的“十條”意見,推動加大財政稅收扶持力度,力爭今年小企業貸款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

    涉農金融服務方面,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力度,積極支持健康的養殖戶、種植戶,實現全年涉農貸款增速高於貸款平均增速的任務目標。關注今年旱澇災害影響,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科學加強對水利建設的信貸投放,做好災區金融服務和有關風險處置工作。深入推進基礎金融服務均等化建設,確保全年解決500個機構空白鄉鎮覆蓋目標如期實現。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做好西藏、新疆等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金融服務和風險防範工作,認真做好大運會金融服務工作。

    六是持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抓緊修訂和出臺《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規制度,努力消解監管規制空白、矛盾和滯後等問題。抓住戰略機遇期,根據既定安排,推進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Ⅱ和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Ⅲ實施。進一步發揮四個監管聯席會議功能,探索加強聯動協作。積極開展跨境監管磋商,認真做好現場檢查。繼續加強基層黨建和內部管理,強化員工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監管文化建設,為有效監管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證。

    劉明康強調,科學發展觀是提高監管工作有效性的不竭動力。銀監會系統要認真學習和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建黨九十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保持勇於任事、高度專業和與時俱進的作風。

    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主持會議,銀監會黨委成員,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出席會議。銀監會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銀監局在各地設分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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