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點,精心部署。加強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推行安全自動控制或安全連鎖報警裝置,並嚴格落實風險抵押金制度。
二是全面排查,治理隱患。對非煤礦山、危化品生産經營企業進行安全生産執法大檢查。
三是強化培訓,加強值守。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危化品及非煤礦山應急預案管理專題培訓,同時,嚴格落實領導在崗帶班值班制度和安全生産情況日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