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
保監公告〔2012〕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除保險公司、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以外,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包括在互聯網站上比較和推薦保險産品、為保險合同訂立提供其他仲介服務等。
中國保監會已在官方網站上披露了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相關情況。請廣大公眾在通過互聯網站購買保險産品前,仔細甄別,避免上當,並及時向保險監管部門反映和舉報。
保險監管部門將從重從快查處違法違規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堅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