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監會發佈了《關於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指導意見》、《關於實施陽光信貸工程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實施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的指導意見》,引領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啟動實施“三大工程”。日前,銀監會合作部負責人就組織實施“三大工程”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請簡要介紹一下銀監會出臺“三大工程”的背景?
答: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發展緊密相聯,與廣大農民群眾利益休戚相關。破解農村金融難題是銀行業監管部門和全體銀行業金融機構艱巨而光榮的使命。銀監會成立以來,始終把改善“三農”金融服務作為核心任務之一,創造性地實施了涉農貸款“兩個不低於”的工作安排,並連續三年實現預定目標,確保了涉農信貸的持續增長;創造性地開展了金融服務均等化建設工作,讓貧困落後地區的人民群眾享受到了我國金融業改革發展的成果;創造性地推進農村金融機構體制機制改革,積極穩妥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營造了適度競爭、更富活力的農村金融市場;創造性地引領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研發了一大批適應農村經濟特點、各具地方特色的金融産品,更好地滿足了農民群眾多元化和多層次的服務需求。總體看,通過近年來的改革發展,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得到了提升,工作成效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高度評價。
但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與制約,我國農村金融發展仍然相對滯後,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突出表現在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還不能適應農村金融市場的新變化,不能滿足廣大農民群眾金融服務的新需求。特別是在我國農村從單一信貸需求向結算、理財、代理等多樣化的服務需求轉變;從以傳統農業生産為主體的資金需求向擴大再生産、消費、教育等結構性資金需求轉變;從簡單櫃臺業務向銀行卡、電話銀行、ATM現代化服務需求轉變;從單純尋求金融服務向金融知識、金融産品、市場信息等綜合化信息需求轉變的背景下,金融服務能力與金融服務需求之間的差距存在擴大趨勢。
為解決上述問題,銀監會不斷加大窗口指導和政策引導力度,推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大力開展産品和服務方式的探索創新,形成了很多優秀的做法和成功的經驗。在全面深入調研的基礎上,銀監會對其中最具代表性、最具發展潛力、最具推廣價值的創新做法進行了總結,決定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陽光信貸”和“富民惠農金融創新”三大工程。通過將這些實踐行之有效的作法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在更高層面上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對“三農”發展的支持作用。
二、銀監會實施“三大工程”主要想達到哪些政策目標?
答:“三大工程”的實施是繼2006年調整放寬農村金融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2009年開展農村金融服務均等化建設後,銀監會在農村金融領域採取的又一項重大舉措。根本目的就是要以強農富農惠農作為出發點,打造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讓農民獲得貸款更容易,辦理業務更便捷,服務費用更優惠,像城裏人一樣享受現代金融服務。
一是切實加大支持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三化同步”發展的重要時期。擴大國內需求的最大潛力在農村,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基礎支撐在農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難點在農民。貫徹“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實現“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工作目標,必須切實加大對“三農”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實施“三大工程”,可以引領廣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主動了解新趨勢,主動掌握新變化,加大創新服務力度,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更好地支持農村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更好地支持發揮“三農”在“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是切實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城鄉統籌發展的新格局,拓展了農村金融的服務領域的外延;廣大農民金融意識的提升,提高了對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的期待。努力做好新時期農村金融服務工作,要求我們大膽創新,主動探索,加快實現“三農”金融服務由量的滿足向質的提升轉變。實施“三大工程”,將進一步提高服務的便利度,使服務真正送達農民身邊;將進一步提高服務的透明度,讓農民享受陽光下的服務;將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的契合度,為農民提供量身定做的産品與服務。
三是切實增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農村金融市場主體不斷增加,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實施“三大工程”將有利於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戰略、組織、機制、産品、服務和渠道等方面進行調整優化;有助於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構建與“三農”緊密互動、互惠共榮的新型客戶關係;有助於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加強産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提高客戶滿意度、貢獻度和忠誠度,從而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更好應對市場競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三大工程”的重點內容是什麼?
答:組織實施“三大工程”,是銀監會推動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重大舉措。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主要是引導健全農村金融服務網絡,創新服務手段,推動金融服務向鄉村和社區延伸,提高網點覆蓋率和服務便利度。陽光信貸工程主要是通過實行信貸過程公開化管理,提高信貸業務透明度,促進信貸管理規範化,推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打造一條公開透明、規範高效、互惠互利的支農綠色通道,充分滿足涉農信貸需求。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的主要內容,是順應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格局和服務需求變化,積極創新符合農村經濟特點“量體裁衣”式的金融服務産品,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持續滿足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需求。
四、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答:《指導意見》重點從8個方面明確了有效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工作方法:重點加大鄉鎮及以下網點布設力度;多種形式開展定時定點流動服務方式;廣泛布設ATM機、POS機等金融電子機具;依託農戶家庭、商戶和農村社區不斷加大金融自助服務終端推廣力度;有效提升銀行卡應用水平;加大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等現代支付結算渠道的推廣應用;加強銀村(社區)合作,建立與村委會、社區服務中心的信息溝通與共享機制;進一步推進面向農村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等。
五、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信貸過程公開化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指導意見》針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辦貸過程陽光化、透明化提出了六項具體要求:(一)推行公示制度,主動公示貸款種類、條件、流程、利率、信貸人員信息、辦結時限及監督方式等。(二)開展社會評議,按村組成評議小組,吸收威望高、情況熟的村民代表參與授信評議。(三)實行陽光操作,推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務”等,實行一攬子陽光化操作。(四)承諾辦理時限,業務各環節均要合理確定辦結時間並及時告知客戶,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要在限定時間內説明原因。(五)公開定價標準,公開貸款利率定價方法和各項優惠政策,嚴格遵守銀監會關於整治不規範經營的“七不準”規定。(六)強化社會監督,通過選聘群眾代表擔任陽光信貸監督員等方式,監督違規放貸和不作為行為。
六、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主要從哪些方面引導開展創新活動?
答:在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指導意見中,我們針對性提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開展創新的八個方面重點內容。一是理念創新。以專業化的經營、特色化的産品、差異化的服務、精細化的管理為基本原則,不斷創新經營理念。二是組織創新。按照“流程銀行”要求,構建以農村金融服務為核心的組織架構。三是産品創新。根據農村金融服務需求特點,積極開發“量體裁衣”式的金融産品。四是擔保方式創新。擴大抵押擔保範圍,創新開辦多種擔保方式的涉農貸款業務。五是商業模式創新。著力打造適應農村金融服務特點的商業模式,實現對“三農”客戶標準化、批量化、規模化的營銷、服務和管理。六是業務流程創新。積極開展流程再造,合理配置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手續,實行限時審批。七是服務渠道創新。拓寬授信業務申請渠道,推廣農戶貸款“一站式”服務,探索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靈活、便捷的服務方式。八是信用體系建設創新。完善區域信用評價體系,引導增強農戶信用意識,創新農戶信息採集方式,為開展産品服務創新打造良好外部信用環境。
七、引導開展金融服務創新能否有效幫助解決“貸款難”、“擔保難”問題?
答:農村金融問題是一個世界性難題。著眼于解決農村“貸款難”、“擔保難”問題,《指導意見》重點強化産品創新和擔保方式創新兩方面的內容。在産品創新上,強調要根據農村金融服務對象、行業特點、需求差異,細分客戶群體,積極開發符合農村經濟特點和農戶消費習慣的金融産品。加強融資産品創新,運用微貸管理等先進技術,積極擴大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覆蓋面;圍繞地方支柱行業、特色産業開發産業鏈信貸産品;開發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信貸産品;創新適合農村客戶需要的結算工具等。在擔保方式創新上,提出鼓勵將法律法規不禁止、産權歸屬清晰的各類資産作為貸款抵質押物;加強與保險機構合作,鼓勵以政府資金為主體設立的各類擔保機構為涉農業務提供融資擔保。上述措施旨在通過引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著力打造適應“三農”需求變化“量體裁衣”式的金融産品,有效擴大抵押擔保範圍,靈活創新貸款擔保方式,進而有效幫助解決農村“貸款難”、“擔保難”問題。
八、在實施“三大工程”中如何有效防範各類風險?
答:實施“三大工程”要科學兼顧便民服務、金融創新和風險防範的關係。各地在推動實施“三大工程”中,要組織轄內機構開展模擬分析,假設各種可能情況,全面梳理潛在風險點,前瞻預判風險。要指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制定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堅持制度先行,確保工作推進建立在風險有效管控基礎上。要重點做好對基層網點、流動網點和便民服務點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要持續做好風險監測、督促指導和後續檢查,及時掌握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置風險隱患。
九、如何保證“三大工程”有效實施?
答:組織實施“三大工程”決不是簡單的階段性工作任務,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為此,銀監會明確要求各銀監局和省聯社都要分別成立相應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要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明確主要負責人主抓該項工作,加強工作計劃性,保持工作連續性,做到責任到位,推進有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同時要求各地要結合地區和機構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在工作推進過程中持續加大經驗交流和推廣力度,保護調動好基層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參與度,做到精心組織,全力推動,確保“三大工程”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