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12月24日電(記者 梁娟)陜西省從2006年起將提高部分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近期還將安排專項資金作為農村“五保戶”、特困人口和城市低保戶春節期間的生活補助。
陜西省將在2006年提高對咸陽等8個設區市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其中,咸陽市提高到每人每月140-160元,渭南市提高到140-150元,銅川市提高到160元,漢中市提高到150元,安康市提高到145元,商洛市提高到140元,延安市提高到160元,榆林市提高到150元。除銅川市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外,其他各市均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陜西省還按目前享受的低保補差標準,從2006年1月份起給每個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戶”增發一個月的低保金。為解決城市低保對象家庭的冬季取暖問題,對城市低保家庭每戶每月補助50元,共補助4個月。陜西省財政廳已將全部補助資金撥付給設區市低保資金專戶,確保在供暖期將政府補貼及時發放到每個低保戶手中。
在提高低保標準的同時,陜西省近期擬將2600萬元救災專項資金,與農村低保資金一起安排,用於解決冬令期間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作為農村“五保戶”和特困人口春節期間的生活困難補助,在保證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基礎上,使他們能吃上餃子、過好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