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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廈門市14家公立醫療機構開設惠民醫療服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3月18日電(范希平)福建廈門市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從下月起都要開設惠民病床或惠民病房,惠民病房數不得低於本單位針對高端消費者的特需病房數(特需病房數量一般為病房總量的10%)。這是17日上午召開的2006年廈門市衛生工作會議透露的。

   據了解,廈門市衛生局將強制要求全市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必須開展惠民醫療服務,3月底前完成具體方案,4月20日前組織實施。全市將開展惠民醫療服務的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共有14家。

  廈門市衛生主管部門還鼓勵民營及社會醫療機構參照指導意見精神,開展惠民醫療服務。

  據介紹,惠民醫療服務的基本形式,包括惠民門診、惠民病房、惠民病床三種。除惠民門診由區衛生局指定區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外,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都要開設惠民病房和惠民病床,並加挂“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標誌牌,惠民病房數不低於本單位開設的特需病房數。

  惠民門診的服務對象為五保戶和城鄉散居的“三無人員”。受助對象應向所在區紅十字會辦理“紅十字惠民門診醫療卡”申請手續。經區紅十字會審定後,報廈門市紅十字會發給全市統一的“紅十字惠民門診”就醫證,受助對象憑證就醫。服務範圍是受助對象的普通常見病(不包括各種急症和結核病、精神病等慢性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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