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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鞍山6.6萬名國企困難職工參加城市合作醫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9月1日電(記者陳光明、王炳坤)沒有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也沒有被納入城市特困居民醫療救助的遼寧省鞍山市6.6萬名國有企業困難職工,從1日起通過一種全新的方式獲得了醫療保障。鞍山市從1日起在東北地區率先實行城市合作醫療制度,未被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市困難職工成了這一全新醫療保障模式的服務對象。

    鞍山市是我國典型的老工業城市,國有企業眾多,由於一批企業經營困難,無力上繳醫療保險費,一些職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鞍山市衛生局局長巴福榮介紹,目前鞍山市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困難企業有333個,涉及職工23.05萬人,其中國有企業在職和退休職工6.6萬人。這些城市困難職工絕大部分步入中老年疾病多發階段,而由於所在單位效益不好,工資偏低,他們急需獲得醫療保障。

    根據鞍山市從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行的《城市合作醫療暫行辦法》和《城市合作醫療實施細則(暫行)》,鞍山市首批將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6.6萬名國有企業在職和退休職工納入城市合作醫療體系。合作醫療採取個人繳費和政府出資相結合的方式,參加職工每人每年交費100元,政府每人每年配套80元,組成專有資金。參加職工在指定醫院就診的,每人每年可報銷門診費用50元,出現大病住院治療的最高可報銷2000元,出現重大疾病住院的最高報銷限額為3000元。鞍山市衛生、民政、財政等部門此前對城市困難職工調查顯示,此舉獲得廣大職工的歡迎。

    鞍山市市長谷春立表示,此次6.6萬名困難職工被納入合作醫療只是第一步,經過一段時間的試行和完善後,鞍山市將儘快把全部23.05萬名城市困難職工納入合作醫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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