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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初步構建起鄉村困難群眾的社會救助體系框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11月21日電(記者 齊海山)吉林省加大資金投入,初步構建起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主、以醫療救助、法律援助等為輔的多層次、廣覆蓋的農村救助體系框架。

    目前,吉林省共有50多萬貧困農民被納入了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為年人均180元。為了方便農民領取低保金,全省各地還積極協調財政部門、農村信用社,實行低保資金的社會化發放,農民只需拿著存摺就可以在附近的農村信用社領到低保金。同時,各地還加強了農村低保信息化建設,實現了低保檔案聯網的規範化管理。

    此外,吉林省還廣泛建立起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多方籌集資金,對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對象進行救助,並資助困難群眾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05年全年,全省共籌措醫療救助資金3200萬元,救助農村困難群眾9.7萬人,救助標準最高達到每人5000元,其中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5.4萬人,支出資金54萬元。

    同時,130多所農村社會福利中心也在吉林省60個縣市區建立了起來,除了供養生活困難的老人外,還吸納老人自費養老,並提供專業的醫療服務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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