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 劉羊旸)記者近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目前全國已有27個省份成立了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是由政府領導任主任,有關部門和企業代表及專家構成的。它是協調各方面力量,統籌研究社會保障問題的有效形式,可以把勞動保障部門行政監督、財政審計等部門專項監督和群眾媒體等社會監督更好地結合起來。
目前,沒有成立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的省份也正在籌備之中。
“勞動保障部基金監督司于1998年成立,之後各省區市相繼成立了負責基金監督的機構。從那個時候開始,國家進一步加強了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這位負責人還説。
新聞背景: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內容及方式
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 劉羊旸) 記者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對基金徵繳、基金支出和基金結余情況的監督檢查,也可以説是對基金收入戶、基金支出戶和基金結余戶(財政專戶)的監督檢查。
基金徵繳監督主要是監督企業繳費行為,有無少報參保人數,少報工資總額、故意少繳或不繳費;經辦機構徵繳的保險費是否及時足額繳入收入戶管理,有無不入賬、搞體外循環或被擠佔挪用;收入戶資金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轉入財政專戶等。
基金支出監督主要是經辦機構是否按規定的項目、範圍和標準支出基金,有無多支、少支或不支,有無挪用支出戶基金;受益人有無騙取保險金行為等。
結余基金監督主要是有無擠佔挪用基金、動用基金的行為;結余基金收益狀況,是否合理安排存期以追求收益最大化;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撥入支出戶等。
記者還了解到,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方式主要包括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
現場監督是監督機構派人到被監督單位對基金管理水平、基金資産質量、基金收益水平、基金流動性等進行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監督機構通過檢查比較詳盡地掌握有關基金運作的控製程序和相關信息,對其內部控制和管理水平,以及基金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進行深入細緻的了解,發現一些財務報表和業務資料中很難發現的隱蔽性問題,並對有關機構的資産財務狀況和遵守法規政策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
現場監督主要包括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和挪用基金案件的檢查處理。
非現場監督是現場監督的基礎,也是基金監督的重要方式。監督機構通過報表分析,對經辦機構和有關機構管理運營基金的活動進行全面、動態的監控,了解基金管理的狀況、存在問題和風險因素,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防範和糾正措施。